我们对合同能源管理服务核心价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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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们对合同能源管理服务核心价值
合同能源管理依照具体的业务模式,可以分为:分期付款模式、节能效益分享模式、能源费用托管模式。
1、分期付款模式:节能改造的设备采购、技术改造由我公司负责,合同期内,设备的所有权归本公司,投资方和业主一起分享节能省下来的电费, 也就是我们所说的“我投资,你受益”的营销理念。
分期付款模式是一种业主对产品的买断关系,由本公司提供产品和和售后服务,质量保证期五年。如在保质期内有损坏,产品保修保换。也就是我们所说的“诚实守信、合作共赢”的销售理念。如采用这种模式,则节能的效益为业主独享。
分期付款的比例为:工程安装完成后先预付合同总金额的50%,工程安装完成一年后再付余款的30%,安装完成两年后付清剩余20%的工程款。
2、节能效益分享模式:设备改造全部投入和风险由本公司承担,项目实施后,经双方共同确认节能率后,在项目合同内,双方按比例分享节能效益。合同结束后,设备及其它改造投入无偿移交给业主使用,以后所产生的节能收益全部归业主享受。该种形式适用于无需更换主要设备,对设备进行技术改造的项目。节能效益分享模式合同期一般为6-10年,
3、能源费用托管模式:设备更换、改造全部投入和风险由本公司承担,在项目合同期内,双方按约定的能源费用和管理费用承包业主的能源消耗和日常维护。设备改造不需要业主投资,合同期的设备故障配件更换、维修维护费及日常运行管理均不用业主承担任何费用。在保证功能效果的前提下,业主按每年支付一定的能源使用费。该种合作模式适用于能源站新建或能源站投入大量改造的项目,能源费用托管模式合同期一般为15-20年。